光明日报 | 中国新型政党制度的伦理精神、本质、功能
编者按
《光明日报》( 2021年08月16日 15版)
不久前,国务院新闻办发表《中国新型政党制度》白皮书,这是一篇中国共产党建设新型政党制度的重要文献。中国新型政党制度具有历史的必然性、伟大的创造性、巨大的优越性和强大的生命力,体现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精髓,反映了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要求,符合中国国情和国家治理需要,是有利于国家发展、民族振兴、社会进步、人民幸福的基本政治制度。本刊特邀武汉大学李建华教授、清华大学李义天教授、南昌大学詹世友教授,从政党伦理的视角对此进行解读,以期引发读者对政党伦理研究的关注。
中国新型政党制度的伦理精神
武汉大学哲学学院教授 李建华
政党制度是国家政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一个国家实行什么样的政党制度,归根结底是由这个国家的历史传统和现实国情决定的。中国共产党自成立以来,长期致力于政党制度的创新,特别是在处理执政党与参政党关系的问题上,创造性地形成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这是一种新型的政党制度。它既根植于中国土壤、彰显了中国智慧,也是借鉴和吸收了人类政治文明成果的产物;它既体现了中国共产党领导制度的伦理正当性,同时又彰显了合作、参与、协商等现代民主政治的伦理精神。
中国新型政党制度的合作精神
从历史与现实的常态看,政党关系可以区分为竞争性和非竞争性两类。竞争性政党关系是指在宪法框架内竞争执政的政党间的关系。如在欧美国家,无论是两党制国家还是多党制国家,其政党制度都表现为竞争性,主要体现为争夺国家公权力的定期竞选。非竞争性政党关系则是合作性的关系,这是基于具有共同的政治目标及其高度认同,如生产力的发展、科学技术的进步、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国家的领土完整与安全,等等。中国共产党和其他民主党派之间就是非竞争性的政党关系,是“一党领导、多党合作”“一党执政、多党参政”的关系,其基本方针就是“长期共存、相互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
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从中华民族的救亡图存到建立民主联合政府再到建设强大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在根本利益上是一致的,从而奠定了合作的坚实基础。当中国人民面对反帝反封的任务时,民族危机反而激发了人们的凝聚力。当抗日救亡摆在中华民族面前时,中国共产党人表明了“联合抗日”的主张,并在理论上提出了“成立民主的临时的联合政府”的政治主张,以便统一全国的抗日力量,为建设“和平、民主、统一、富强”的新中国作准备。当新民主主义革命取得彻底胜利的时候,中国共产党主动邀请各民主党派及社会贤达参与建立人民民主政权的筹备工作,通过协商建立新中国。如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坚持、完善和发展中国共产党领导、多党合作的新型政党制度显得尤为重要。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是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的共同利益,这一宏伟目标越来越成为凝聚全国人民的根本力量,任何基于个人或组织的利益与诉求均可在这一目标统领下得到实现,为合作提供了坚实基础。
中国新型政党制度的参与精神
中国新型政党制度的建立离不开合作精神,而合作精神的实现途径之一是政治参与。政治参与是指在特定的政治体制内公民或社会组织影响国家政治决策或政治行为的各种行为。政治参与体现了社会的积极政治心态以及关心国家大事、民族大业的高度政治责任感,是衡量政治文明程度的重要参数。政治参与的政治伦理价值不仅可以实现政治决策科学化,而且可以激发公民或社会组织的政治热情。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与政治协商制度不同于西方政党体制中的各自为政,而是中国共产党起领导作用,其他党派自觉接受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中国共产党和民主党派在政治上是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民主党派作为参政党在多党合作体制中,不是执政党联盟意义上的成员,也不是在野党或反对党,而是行使参政权的政党。
参政权是依法享有自主和平等地参与政治生活和管理国家事务的权利,其主体既可以是公民个人也可以是公民组织,民主党派就是作为政党组织行使参政权。相对于领导权,参政权表面上看是被动的,但在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中,这种参政权也是一种主动参与。一是因为多党合作的政治前提是共同致力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致力于国家富强、民族复兴和人民幸福。特别是民主党派对中国共产党在执政过程中享有监督权,这更加突出了民主党派参政议政的主体性和主动性;二是因为在多党合作的机制中,民主党派是全面参政而不是简单的民主选举,要全面参与国家事务管理,参与国家大政方针和国家领导人选的协商,参与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制定与执行,参与对国家政策执行情况的全过程监督。这样的政治参与,使得民主党派不是整体利益的“局外人”或“旁观者”,而是直接的参与者、见证者和监督者,这是世界政党制度的伟大独创,也是对现代政治参与伦理的重大创新,不但体现了人民主权的要求,而且与现代社会和谐共存的伦理精神高度契合。中国新型政党制度是牢固建立在执政党与参政党相互信任的基础上,因此可以产生高度的制度自信,并且随着这种信任度的提高和信任关系的扩展,政治参与的广度与深度都会得到相应加强。所以,基于政治参与机制的中国新型政党制度内生的信任伦理,是确保中国共产党执政地位的伦理基础和精神动力。
中国新型政党制度的协商精神
中国新型政党制度的参与机制是自觉自愿的参与,需要通过协商途径。“协商”原本具有“协作的态度”和“进行商议”两层意思,但自从作为一种政治词语进入现代政治生活以来,其含义更加宽泛和丰富,其功能与价值也被大大地拓展。有人把协商理解为一种面对面的交流形式,强调理性说服而非强迫;有人把协商理解为自由平等地参与交流的程序性规范而非具体策略。多党合作中的协商应该侧重于从公共政治生活的角度来理解,体现的是一种政治决策中的“求同存异”智慧,是平衡民主与最优决策的统一,是过程与结果的统一。在此基础上形成的政治协商制度是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各少数民族和社会各界的代表,对国家的大政方针以及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建设中的重要问题在决策之前举行协商和就决策执行过程中的重要问题进行协商的制度。尤其是在诉求日趋多样化社会背景下,协商是必不可少的呼唤政治共同体和普遍共识的主张,它不仅是一种理念,更是制度设计。
当然,政治协商的伦理意义更多体现在协商民主方面。当西方单一的选举民主不断遭遇困境的时候,人们开始关注协商民主并将其视为民主发展的新方向。协商民主也叫审议民主、商谈民主,是在参与式民主基础上兴起的一种民主形态和范式。协商民主的产生及发展,不管是作为价值理念,还是作为治理方式,抑或是决策形式,都不断彰显着伦理价值。协商民主的主要特性就是共同协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就是通过共同协商的方式来进行的,如民主协商会、高层谈心会、双月座谈会、书面建议或约谈等,从而广泛听取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的意见建议,使重大决策获得更加广泛的参与。可见,协商民主使公共决策不再是一个封闭的、单方面的过程,而是一个与公众互动、相互交换意见的过程,从而实现更大程度的民主决策和科学决策。作为现代民主的产物,协商民主不仅是一种政治制度,而且还是一种伦理存在,因为协商民主伦理是通过人民广泛而直接地参与民主从而体现其普遍性和正当性,集中体现为一种责任伦理。有了这份责任,才能广开言路、集思广益,促进不同思想观点的充分表达和交流,做到相互尊重、平等协商,形成既畅所欲言、各抒己见,又理性有度、合法依章的良好协商氛围。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就是通过协商民主这样一种参与程度很高的政治形式,让各民主党派在参与协商的过程中公开自己的意见、建议,明确自己的理由,在倾听他人意见的基础上达成政治共识,为执政党提供执政智慧。
(作者:李建华,系武汉大学哲学学院教授)
中国新型政党制度的伦理本质
清华大学高校德育研究中心教授 李义天
以政党为主体来建构政治制度、开展政治活动,是现代政治的基本形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20世纪中国参与塑造人类政治文明,推进自身现代化进程,为世界现代政治提供中国方案的伟大创举。一方面,这项制度植根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孕育于近代中国民主革命历程,吸收和借鉴了现代政党政治的基本成果;另一方面,这项制度形成于筹建新中国的实践,发展于社会主义革命、建设和改革的过程,完善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在这个意义上,它是一项立足中国国情的新型政党制度,是在政党政治层面对中国现代化转型及其道路探索的回答。
中国新型政党制度的形成有其历史境遇和现实原因,然而,它延续至今并在政治生活中发挥日益强韧的作用,却跟这项制度一贯秉持的伦理原则或价值诉求密切相关。这些原则或诉求不仅充当这项制度有序发展的约束条件,而且构成这项制度自我证明的伦理本质。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既在追求团结、实现民主、促进和谐的导向中逐步成型,也是通过将团结、民主、和谐融入自身本质,构成自身伦理向度,从而适应中国土壤,解决中国问题,使之成为区别于其他政党制度的中国方案。
一
作为现代政治的产物,政党是一定社会集团中有着共同政治意愿的人们自愿结合在一起、以取得政治权力为首要目标的政治组织。政党的产生和构成,本就是对社会利益及其社会基础的多元格局的反映。尤其是对中国这样一个人口大国来说,存在不同阶层和社会群体,也存在根本利益一致基础上的具体利益差别。然而,对于一项政党制度而言,关键却不仅在于容纳利益差异,更在于思考如何将这些具有差异的社会群体及其政治组织凝聚起来,从而让彼此理解差异,谋求共识,争取团结。
作为一项立足中国国情的新型政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对当代中国各政党利益格局的基本反映。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多样性是利益多元、思想多样的反映。中国新型政党制度,承认中国共产党作为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其中也包含了代表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各人民团体、各界爱国人士等群体的合法利益。这项制度不仅最广泛而且最真实地反映了现阶段中国各政党利益的格局,而且把这种格局及其社会基础通过制度形式加以确认和保障,所以,它才可以容纳各方,使社会各界在一个稳定的政治框架内求同存异,团结协作。
承认利益的客观差异,只是迈向团结的基础。真正促成团结的,还需信念与价值层面的相互认同。历史证明,实现民族独立、人民解放和国家富强、人民幸福,是近现代以来中国人民的迫切要求。在长期的革命、建设和改革过程中,它们不仅构成中国共产党人的追求和使命,也是各民主党派走上政治舞台并选择与中国共产党“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缘起和理由。正是对中华民族的未来和中国人民的福祉有着一种共同的奋斗信念,使得中国共产党人与各民主党派彼此支援,无惧风雨,坦诚相交。在这个意义上,中国新型政党制度行之有效、历久弥新,恰恰在于它呼应着中国的历史趋势和人心所向,并能将所有顺应历史与人心的积极力量凝聚起来,团结起来。
二
利益的差异呼唤团结,共同的目标促成团结。然而,团结起来的各方不是只为了表达彼此的诚意或认可,更重要的,是为了探讨共同的规划,采取共同的行动,实现共同的事业。这不仅需要各党派“坐到一起”,更需要“想到一起”“谈到一起”“干到一起”。要实现这样的目标,中国共产党必须不断提高民主执政水平。
民主对于现代社会之所以必要,一方面是因为民主能够尊重利益差异,承认各方权责,最广泛地容纳利益相关者,共同参与政治生活;另一方面也是因为民主能够通过正式的制度安排,集思广益,提升公共决策的科学性与合理性,为民众带来福祉。作为中国新型政党制度的一项本质属性,民主使其在实际运作过程中获得丰厚的伦理正当性。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在中国社会主义制度下,有事好商量,众人的事情由众人商量,找到全社会意愿和要求的最大公约数,是人民民主的真谛。”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正是通过整体制度的设计,在政党政治层面广泛涉及不同群体,吸纳各方观点,体现各方意愿,以求最大公约数。历史和现实已经证明,由于其中各党派所代表或联系的社会群体各有侧重,因此,这项制度所能容纳的政治参与者范围与数量极为可观。他们的平等参与,有助于政治生活实现利益代表的广泛性,有助于在尊重多数人意愿的同时照顾少数人的合理诉求。
不仅如此,对民主的追求和坚守,亦使各党派能够在这项制度框架内发挥各自优势,促进决策过程的科学性与精确性,保障决策效果的有效性与有益性,从而整体提升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水平。如今,面对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中华民族在实现伟大复兴的征程上面临着许多前所未见的任务和议题。要完成好这些任务,解决好这些议题,就必须充分发扬民主,激发各方潜能,使之在充分坦诚的协商过程中理解不同任务或议题的特征与要求,进而凭借专业方案实施科学治理。就此而言,中国新型政党制度不仅需要通过民主来团结力量,聚拢人心,更需要通过民主来科学决策、减少偏差。
三
中国新型政党制度植根于中国土壤。对其中各党派,这项制度不仅要求它们在求同存异的前提下维系团结,在共商共事的行动中实行民主,而且要求它们在平等相待、真诚合作的过程中形成稳定有序的和谐关系。历史证明,中国新型政党制度的产生和发展,从根本上说是为了促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
一方面,中国新型政党制度的和谐性质,体现在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之间长期以来的有序关系中。根据我国宪法,中国共产党处于领导和执政地位,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自觉接受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同时,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又以参与重大方针政策制定、重要法律法规修订、重要领导人选建议等形式参加国家政权,参与国家事务的管理。作为执政党的中国共产党与作为参政党的各民主党派之间不仅亲密合作,而且相互监督,各安其位、各尽其职,共同构筑了现代中国稳定和谐的政治格局。
另一方面,中国新型政党制度的和谐性质,还体现在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关于具体事务的协商过程中。中国共产党不仅会在决策之前和决策之中就有关事项征求民主党派意见,委托民主党派就经济社会重大问题开展考察调研,收集研判民主党派提供的相关材料,而且会在决策实施之后,听取民主党派的意见建议,支持其结合自身特色开展经常性调查研究,并对决策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在长期的政治实践中,中国新型政党制度形成了一套稳定、高效的协商程序。除了以人民政协作为重要的政治形式和组织形式,这项制度更多是通过日常的会议协商、约谈协商和书面协商等做法,保障各党派之间的顺畅沟通,从而在具体工作中形成和谐的政党关系,促成和谐的政治氛围。
(作者:李义天,系清华大学高校德育研究中心教授)
中国新型政党制度的伦理功能
南昌大学人文学院哲学系教授 詹世友
中国新型政党制度是一项前所未有的伟大政治创造,符合中国国情,具有鲜明特色和显著优势。这一制度设计在政治参与、利益表达、社会整合、民主监督、维护稳定诸方面,发挥着致力于实现中国社会的公共善的政治伦理功能。
政治参与实现和谐有序的多党合作
要在像中国这样一个历史悠久、人口众多的多民族国家里实现人民美好生活的目标,一是必须有中国共产党作为坚强的领导核心,这是历史的必然,也是人民的选择;二是各民主党派作为参政党要以参政报国为己任,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也是各参政党始终如一的使命和担当。这种合作关系是从新中国成立前就开始了的各民主党派与中国共产党合作的延续,是从中国土壤上生长出来的,有着强大的生命力。中国新型政党制度从制度上保障了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执政地位,并通过政党协商、人大协商、政府协商、政协协商以及其他方面的协商等协商方式,充分发挥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的作用,把他们的力量和智慧整合到国家的大政方针之中,使党的重大战略主张得以完善和提升。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的关系是执政党和参政党的关系,是合作关系,而不是执政党和在野党的关系,也不是执政党和反对党的关系。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指出的:“‘虚心公听,言无逆逊,唯是之从。’这是执政党应有的胸襟。‘凡议国事,惟论是非,不徇好恶。’这是参政党应有的担当。”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团结共事,各民主党派成为中国共产党的好参谋、好帮手、好同事。中国新型政党制度是由中国共产党领导的,进行政治协商的政党制度,可以避免多党轮流坐庄、恶性竞争的弊端。
利益表达达成合理有效的利益整合中国共产党没有自己的特殊利益,它以百姓心为心,以全力促进人民的普遍利益为己任。在当代中国政治生活中,社会上存在着各个阶层、各种行业和团体,还出现了一些新社会阶层和新利益群体,他们的发展环境和条件是多样的,所以对社会的利益诉求也是多样的;同时,不同利益群体之间的关系也是错综复杂的,这也使得它们的利益表达方式难以清晰化。这就要求中国新型政党制度发挥其利益表达的功能。其核心就是各个个人、各个团体都不能只从自己的需要出发来向社会提出利益诉求,而必须在维护人民根本利益的前提下,兼顾特定社会阶层和利益群体特殊的、具体的利益,但这些特殊的、具体的利益与人民根本利益必须是不相违背的。在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中,各参政党作为政治团体,就不是仅仅表达它们所联系和所代表的部分群众的利益诉求,而是要对特定阶层和群体的利益诉求加以整合和提升,使各方面的利益与社会整体利益的发展方向保持一致,使部分人的利益去除了其特殊性而具备了普遍性和理性化的性质,实现从利益纷争到利益整合的转化。这就需要组织化的利益表达。参政党具有组织优势,可以把分散的、个人性的利益追求转化为集中的、有组织的利益整合,以制度化的公共利益取代各自不同的个人利益,只有这样,国家相关大政方针的施行,才能得到广大人民群众包括各社会阶层和利益团体的认同。
社会整合塑造社会组织的有机形式
人类是高度组织化的存在者,但唯有这种组织化具备了有机生命力时,社会才能得到有效整合。中国新型政党制度的一个显著优势在于: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本身就意味着组织化。中国共产党在全国范围建立了各个层级的党组织,组织严密,政令畅通,各民主党派在全国也有其完备的层级结构,这样的结构态势,目的就是要充分发挥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作用,并发挥各民主党派为国履职、为民尽责的政治义务。中国新型政党制度的这种组织框架,十分有利于促进社会整合。一是利益结构整合。在社会整体利益一致的前提下,丰富的社会分层和利益群体特殊的和具体的利益诉求,在新型政党制度中可以得到组织化的合理表达;二是社会组织整合。要把抓基层、打基础作为长远之计和固本之举,把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领导基层治理的坚强战斗堡垒,使党建引领基层治理的作用得到强化和巩固。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通过政党协商的方式对中国共产党在发挥社会整合功能的过程中予以协助,提供社情民意,从而使社会组织整合能够达到有机化、合理化的目标;三是思想观念整合。我们要牢固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努力寻求最大公约数、画出最大同心圆。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则要以联系的广泛性,带动其所联系的各社会阶层人士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彰显中华民族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
民主监督形成广开言路的生动局面
在中国新型政党制度中,加强民主党派的民主监督作用,有利于发挥多党合作制度的优势,可以帮助中国共产党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中国共产党积极营造广开言路、虚心听取意见的民主氛围,使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建言合法依章,献策畅所欲言。在“十三五”期间,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打赢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的重大决策部署,都是十分艰巨又至关重要的任务。我们党正是通过多方听取意见、广泛吸取智慧,才使各方面安排精准高效,如期实现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开启了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
民主党派的民主监督对中国共产党的长期执政和国家的长治久安十分重要。民主监督对党和国家机关在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克服官僚主义等方面都起到积极作用。民主党派由各界知识分子和有一定影响力的各界代表性人士组成,他们关注问题的视角比较独特,知识比较丰富,能有效地提供监督。民主党派的民主监督与党内监督、群众监督和其他监督相辅相成,共同对党的发展和国家重大决策部署的顺利推进起到促进作用。
维护稳定促进社会政治的健康发展
中国新型政党制度在维护稳定方面的功能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第一,中国新型政党制度打破了政党本身的派别偏颇性,超越了机械地通过党派对抗而形成的某种监督作用,组成了一个既具有坚强领导、共同追求又相互协调、相互监督、能整合各方力量和智慧的具有有机生命力的政党制度形态。它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把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凝聚起来,充分发挥了凝心聚力的政治伦理功能;第二,中国新型政党制度这一制度设计,既为决策的合理化提供了足够广阔的空间,又能防止制度设计失效而流于形式,对各种不同利益诉求和意见表达所可能造成的冲突能进行有效疏解和消弭。由此,国家意志就真正能够成为全体人民的共同意志,从而国家法律和大政方针能够成为全体人民的共同规范和行动自觉,这正是广大人民群众行使自己政治权利的一种合理方式。它能有效避免旧式政党制度只是基于党派利益、阶级利益、区域和集团利益立场而决策施政,从而导致社会撕裂的弊端,最终能有效维护社会稳定。
中国新型政党制度在统一的政治价值信念和目标的引领下,坚持中国共产党的坚强领导,充分激发各民主党派的政治智慧、责任心和实践才干,为服务国家富强、民族复兴、人民幸福贡献力量。中国新型政党制度真实地践行着以善致善的政治价值理念,具有十分重要的政治伦理功能,能够发挥出巨大治理效能,是对人类政治文明的重大贡献。
(作者:詹世友,系南昌大学人文学院哲学系教授)
内容来源:《光明日报》;部分图片来自中国伦理学会、清华大学、南昌大学官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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